永中科技国有资产流失,谁是幕后支持者?

      85日,永中科技破产资产拍卖爆出一大冷门:永中科技国有资产流失,谁是幕后支持者?何故?

          86日,无锡新闻网刊登记者文章,题为“国产软件永中OFFICE有望复活,国资再度“包装”“。在该文中,无锡新区国资办负责人表示:"尽管近1.5亿投入(永中科技)未产生实际收益,但永中Office产品本身仍是一款优异的办公软件,拥有良好前景",“他还说:”原永中研发团队已在2009年底永中科技濒临解散最后关头,整体转入新设立的永中软件有限公司,永中Office知识产权今后将完整地注入永中软件,保留国家多年支持的科技成果。“

         根据以上文字,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事实,无锡新区国资办负责人认为以下两点都是可取的,即:

         1)老永中研发团队整体转入新永中;

         2)老永中知识产权完整注入新永中。

从本质上来看,这相当于,

        1)在过去,国资办曾经肯定新永中做好事;

        2)在今后,国资办仍将帮助新永中大发展。

我们要问:

       1)老永中研发团队整体转入新永中是合法的吗?

       2)老永中知识产权完整注入新永中是合理的吗?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由于近1.5亿人民币国有资产投入了老永中,沉积在开发团队与永中Office知识产权之中,那么,1)表示老永中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2)表示老永中的核心资产(即知识产权)进一步彻底流失。老永中被彻底掏空,而无锡新区国资办无动于衷。这是什么意思呢?老永中国有资产流失,究竟谁是台前操作者?究竟谁是幕后支持者?岂不是完全了然在目吗?

         应该认为,设立无锡永中软件本身就是违法的(特别是违反“3.11合营协议”),动用巨额资金竞拍老永中“存疑”的核心资产(及存疑股权)而后在短期之内又无偿、完整地注入一个非法设立的永中软件企业,这是合法行为吗?我们要问,“8.5竞拍”是合法的吗?竞拍者本身都合乎竞拍法律规定吗?我们把话再进一步说得露骨一点,那就是:动用了国家巨额资金购置“疑问资产”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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