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Office易手他人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在“8.5拍卖会”之后,在我们国内,围绕永中科技破产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齐呼永中Office重组“合规合法”,国有资产“大团圆”。但是,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当前,特别是在“8.5拍卖会”之后,永中Office的”新主人“掀起了一股“反ECFA协议”的逆流,真伪颠倒,不讲道理,这简直是在“顶风蛮干”。

          第一次国有资产大流失:20091127日,设立永中软件公司,企业的性质是“自然人控股的合伙制企业”。当年1222日,方存好与唐敏签订“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获得永中科技全部知识产权的“专有使用权”,201017日,对价51%的股权给永中科技。如果我们站在时间点20091222日来看问题,毫无疑问,这是第一次国有资产大流失(因为此时的永中软件仍然是自然人控股,时间的先后次序不能颠倒)。

          第二次国有资产大流失:201185日,“无锡科创”竞拍永中科技破产资产,出价3800万人民币竞拍成功。这是第二次国有资产大流失。为什么这么说?

          在第一次国有资产大流失之后,永中科技成为一个“空壳公司”,所剩余的无形资产(技术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都是“存疑”资产(因其已经失去了专有使用权),因此,由上述“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所换得的“长期投资”(即永中软件的51%占股权)也成为“存疑股权”。容易看出,“无锡科创”花费国有资产(3800万人民币)竞拍这些“存疑”资产(且取得了竞拍成功)又是一次国有资产的大流失。

           有人说,永中Office易手永中软件(因无锡科创整体转让无形资产而产生)是国有资产“大团圆”,这简直要让人笑掉大牙。永中软件只有区区2500的注册资本,怎能装得下永中Office(的无形资产)?“无锡科创”为什么要把“8.5竞拍“刚刚到手的永中Office无形资产整体注入永中软件?这岂不是拿国家钱财去送礼?无锡新区政府是不是疯了?

          昨天,家人叫我“干活”(即干点“家务活儿”),忙活了一个上午。下午,我开机一看,“永中Office引发的冲突进一步升级“一文的留言帖子猛然增加到数十条(至少62条以上),全是冲着我来的。我很生气,也很纳闷,这是怎么搞的。当即我给曹参打了电话(他正在驶往北京的火车上),问他:“你们为什么不出来说话?”曹参对我说:“明天上午十点,我们见面聊聊吧。”现在,我真替曹参发急,他这人太”笨“,不会喊冤,也不会叫苦,整天满脑子都是”集成梦“。要是我当了他的代言人,我一定大喊大叫,没完没了,叫大家都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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