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类
含有abstract修饰符的类即为抽象类。可用于实现代码重用。
抽象类与普通类的唯一区别:不能创建实例对象;允许有抽象方法,但不必须是抽象的。
抽象类中定义的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子类中实现,所以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
如果没有全部实现抽象父类的抽象方法,子类也要定义为抽象类型。
2.接口
接口是抽象类的特例,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用于定义模块之间的通信契约。
接口中的方法默认是public abstract类型,接口中的成员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
接口可以继承接口,抽象类可以实现接口,可以继承具体类,可以有静态的main方法。
二者区别:
1.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
2.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
3.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
4.抽象类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public、protected和默认类型,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只能是public类型且默认是public abstract;
5.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
6.抽象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的访问类型可以任意,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且默认如此;
7.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