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扩展:
一.子类能继承父类中的哪些内容:
1.构造方法 : 非私有的不能继承,私有的也不能继承;
2.成员变量 : 非私有的能继承,私有的也能继承;
3.成员变量 : 虚方法表能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非私有的能继承,私有的不能继承;
二.继承中的成员变量的访问特点:就近原则.
先在局部位置上找,本类成员位置上找,父类位置上找,逐级往上.
注意:当出现崇明的成员变量时用this.关键字和super.关键字,其中super关键字是直接调用父类中的
如
三.继承中的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1.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是可以通过super调用;
2.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有一个默认的super(),不写也存在;
3.默认先访问父类中午餐的构造方法,再执行自己;
(4.如果想要方法中父类有参构造,必须手动书写super进行调用.
四.方法的重写
1.当父类的方法不能满足子类现在的需求时,需要进行方法重写;
2.书写格式
在继承体系中,子类出香炉和父类中一模一样的方法生命,我们就成子类这个方法是重写的方法
图1
图2
图2中与图1相同的成员方法即为重写方法
3.@Override重写注释
(1).@Override是放在重写后的方法上,校验子类重写的语法是否正确
(2).加上注释后如果有红色波浪线,表示语法错误.
4.注意事项和要求
(1).重写方法的名称,形参列表必须与父类中的一致;
(2).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访问权限子类必须大于等于父类
(3).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返回值类型必须小于等于父类
(4).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
(5).子类不能重写父类的静态方法,如果重写会报错的
5.方法重写的本质:覆盖需方发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