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识符
是用来标识类名、变量名、方法名、数组名、文件名的有效字符序列。
注意点:(1)由任意顺序的字母、下画线、美元符号和数字组成
(2)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
(3)不能是Java中的关键字(保留字)
2.关键字
又称保留字,是Java语言中已经被赋予特定意义的一些单词,不可以把这些单词作为标识符来使用
3.声明变量
应遵循的规则:(1)变量名必须是一个有效的标识符。
(2)变量名不可以使用Java中的关键字。
(3)变量名不能重复。
(4)应选择有意义的单词作为变量名。
4.声明常量
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一直不会改变的量称为常量,通常也被称为“final变量”。常量在整个程序中只能被赋值一次。
定义一个常量:
结果:
6.局部变量
在类的方法体中声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当前代码块中有效。
【例3.6】把成员变量“排挤掉”的局部变量
代码
结果:
1)首先定义成员变量times并赋值3
(2)再定义局部变量times并赋值4
(3)根据就近原则变量times应为局部变量的4,因此成员变量也就被“排挤掉”了
【例3.5】尝试给常量赋值,观察是否会发生错误
代码:
结果:
1)声明双精度型final变量PI并赋值,声明int型变量age并赋值
(2)声明int型常量number,并对number进行第一次赋值
(3)再次对变量age与常量number进行赋值,最后输出结果
(4)但因number为常量,只能赋值一次,最终的输出结果将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