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因在东城街道东宝路 261 号 101 室的主山供应站被现场抽查入户安检管理信息,抽查发现安全检查完成量 97.29%,涉及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在东城街道东宝路 261 号 101 室的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主山供应站被现场抽查入户安检管理信息,抽查发现安全检查完成量 97.29%,涉及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违规行为。罚款壹万伍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