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ava标识符
类名、变量名以及方法名都被称为标识符。
关于 Java 标识符,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 所有的标识符都应该以字母(A-Z 或者 a-z),美元符、或者下划线开始
- 首字符之后可以是字母(A-Z 或者 a-z),美元符、下划线或数字的任何字符组合
- 关键字不能用作标识符
- 标识符是大小写敏感的
- 合法标识符举例:age、$salary、_value、__1_value
- 非法标识符举例:123abc、-salary
2.Java 局部变量
- 局部变量是在栈上分配的。
-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所以局部变量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3.实例变量
- 实例变量声明在一个类中,但在方法、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之外;
- 当一个对象被实例化之后,每个实例变量的值就跟着确定;
- 实例变量可以声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
- 访问修饰符可以修饰实例变量;
- 实例变量具有默认值。数值型变量的默认值是0,布尔型变量的默认值是false,引用类型变量的默认值是null。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时指定,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
4.访问控制修饰符
Java中,可以使用访问控制符来保护对类、变量、方法和构造方法的访问。Java 支持 4 种不同的访问权限。
- default (即默认,什么也不写): 在同一包内可见,不使用任何修饰符。
- private : 在同一类内可见。注意:不能修饰类(外部类)
- public : 对所有类可见。
- protected : 对同一包内的类和所有子类可见。注意:不能修饰类(外部类)。
5.访问控制和继承
请注意以下方法继承的规则:
- 父类中声明为 public 的方法在子类中也必须为 public。
- 父类中声明为 protected 的方法在子类中要么声明为 protected,要么声明为 public,不能声明为 private。
- 父类中声明为 private 的方法,不能够被继承。
6.static 修饰符
- 静态变量:
static 关键字用来声明独立于对象的静态变量,无论一个类实例化多少对象,它的静态变量只有一份拷贝。 静态变量也被称为类变量。局部变量不能被声明为 static 变量。 - 静态方法:
static 关键字用来声明独立于对象的静态方法。静态方法不能使用类的非静态变量。
7.final 修饰符
- final 变量:
final 表示"最后的、最终的"含义,变量一旦赋值后,不能被重新赋值。被 final 修饰的实例变量必须显式指定初始值。 - final方法:
final 修饰符通常和 static 修饰符一起使用来创建类常量。父类中的 final 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但是不能被子类重写。
8.Java StringBuffer 和 StringBuilder 类
- 当对字符串进行修改的时候,需要使用 StringBuffer 和 StringBuilder 类。
- 和 String 类不同的是,StringBuffer 和 StringBuilder 类的对象能够被多次的修改,并且不产生新的未使用对象。
- StringBuilder 类在 Java 5 中被提出,它和 StringBuffer 之间的最大不同在于 StringBuilder 的方法不是线程安全的(不能同步访问)。
- 由于 StringBuilder 相较于 StringBuffer 有速度优势,所以多数情况下建议使用 StringBuilder 类。然而在应用程序要求线程安全的情况下,则必须使用 StringBuffer 类。
9.构造方法
- 当一个对象被创建时候,构造方法用来初始化该对象。构造方法和它所在类的名字相同,但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
- 通常会使用构造方法给一个类的实例变量赋初值,或者执行其它必要的步骤来创建一个完整的对象。
- 不管你是否自定义构造方法,所有的类都有构造方法,因为Java自动提供了一个默认构造方法,默认构造方法的访问修改符和类的访问修改符相同(类为 public,构造函数也为 public;类改为 protected,构造函数也改为 protected)。
- 一旦你定义了自己的构造方法,默认构造方法就会失效。
- 子类是不继承父类的构造器(构造方法或者构造函数)的,它只是调用(隐式或显式)。如果父类的构造器带有参数,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地通过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
- 如果父类构造器没有参数,则在子类的构造器中不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
10.重写(Override)
- 重写是子类对父类的允许访问的方法的实现过程进行重新编写, 返回值和形参都不能改变。即外壳不变,核心重写!
- 重写的好处在于子类可以根据需要,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 也就是说子类能够根据需要实现父类的方法。
- 重写方法不能抛出新的检查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申明更加宽泛的异常。例如: 父类的一个方法申明了一个检查异常 IOException,但是在重写这个方法的时候不能抛出 Exception 异常,因为 Exception 是 IOException 的父类,只能抛出 IOException 的子类异常。
11. 重载(Overload)
重载(overloading) 是在一个类里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参数不同。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每个重载的方法(或者构造函数)都必须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参数类型列表。
最常用的地方就是构造器的重载。
重载规则:
- 被重载的方法必须改变参数列表(参数个数或类型不一样);
-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返回类型;
-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访问修饰符;
-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声明新的或更广的检查异常;
- 方法能够在同一个类中或者在一个子类中被重载。
- 无法以返回值类型作为重载函数的区分标准。
12.抽象类总结规定
-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初学者很容易犯的错),如果被实例化,就会报错,编译无法通过。只有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可以创建对象。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只是声明,不包含方法体,就是不给出方法的具体实现也就是方法的具体功能。
- 构造方法,类方法(用 static 修饰的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给出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具体实现,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