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对象

1.类的对象的概述

Java是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对象是由类抽象出来的,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对象来处理,对象可以操作类的属性和方法解决相应的问题。对象可以认为是在一类事物中抽象出某一个特例,可以通过这个特例来处理这类事物。

2.对象的创建

Java中可以通过new关键字配合构造方法创建对象,{案例:假如有一个鱼类,鱼类中要指定某一条具体的鱼,我们可以用程序这么表示====》》Test caoyu=new Test()}

实例化对象的语法:

类名 对象名 = new 该类的构造方法;

方法名与类名同名的方法叫做-----构造方法

在一个类中,如果你没有显示定义它的构造方法,那么它也有一个不带参数的默认构造方法

在非静态方法里面不能定义静态变量

3.访问对象的属性和行为

当我们使用new操作符创建一个对象后,我们就可以使用对象名点类成员来获取对象的属性和行为。

4.对象的引用

在java语言中尽管一切都可以看做对象。但真正的操作标识符实质上是一个引用,引用的语法如下:

类名 引用名;

 

一个引用不一定需要有一个对象相关联。引用只是存放一个对象的内存地址,并非存放一个对象,严格意义上讲引用和对象是不相同的,但是可以将这种区别忽略。

5.对象的比较

在java中有两种对象的比较方式,分别为“==”运算符和equals()方法。前者是比较两个镀锡引用的内存地址是否相等,后者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内容是否相等。

6.对象的销毁

每个对象都有生命周期,当对象的生命周期结束时,分配给该对象的内存地址将会被回收。在java中不需要人为的进行垃圾回收,java中有一套垃圾自动回收机制,收入垃圾回收机制已经很完善,但垃圾回收器只能回收那些由new关键字创建的对象,如果某些对象不是通过new关键字在内存中获取一块内存区域,这些对象将不被垃圾自动回收器所识别,所以java中提供了一个finalize()方法,该方法被声明为protected,用户可以通过自定义该方法,在垃圾自动回收时会首先调用该方法,在下一次垃圾回收动作发生时,才能真正回收被对象占用的内存。

值得注意的是,垃圾回收或finalize()方法不保证一定会发生,比如java虚拟机内存耗损殆尽,它是不会执行垃圾回收的。由于垃圾回收不受人为控制,java中提供了System.gc()方法强制启动垃圾回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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