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个错误,应该首先查看“#include”语句是否包含,或者是否包含正确。符号无法解析意味着编译器知道有这个符号存在,也就是有声明,但在链接时,找不到实现代码,那么就去看看报错的这个函数有没有实现代码。如果它们的确已经有了,还是出现这个错误,就把它们重新编译一下。
根据个人遇到这个错误时的记录,原因可以分为一下几种:
原因一: 只是在.h里面声明了某个方法, 没有在cpp里面实现 。具体讲,有时候在头文件中声明了需要的方法,确实忘记了在源文件中实现;
有时候在头文件中声明了需要的方法,在源文件中实现了该方法,但是却遗留了方法名前的“classname::”;
有时候在头文件中声明并实现了需要的方法,但是在代码调整时直接把方法copy到源文件时,并没有在函数前加“classname::”;
原因二: 声明和实现都有了,但是 没有添加到vs的project 目录下面,这时候如果在其他.cpp中引用的,就会出现这个错误。
具体讲,导入自己以前的代码或其他现有代码时,复制到工程下目标文件夹后,有时候会在vs的project目录下忘记或遗漏添加这些文件,就可能引起这个错误。
原因三: 有时候工程比较大时,会直接加入一些原有的基础工程来提交效率,如果对原有工程不太熟悉,在工程中加入了有 相同名字的文件或者类 时,同样会引起这个问题。
这种情况下的具体原因是编译时会出现相同名字的中间文件,因为编译有先后顺序,出现了文件替换,在其他文件引用被替换掉的文件时,导致最后会出现了个连接问题。
原因四:内联函数相关,如果内联函数的声明在头文件中,实现在源文件中,这时候如果其他类中只是包含了头文件,在调用这个内联函数时也会出现这个问题。此时把函数实现放到头文件中,或者把.cpp也include进来,就可以解决问题。
可能还存在其他的原因,望积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