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
Java 对各种变量、方法和类等要素命名时使用的字符序列称为标识符
合法标识符定义规则:
- 由26个英文字母大小写,0-9 ,_或 $ 组成
- 数字不可以开头
- 不可以使用关键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关键字和保留字
- Java中严格区分大小写,长度无限制
- 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
Java中的名称命名规范:
包名: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字母都小写:xxxyyyzzz
类名、接口名: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变量名、方法名:多单词组成时,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第二个单词开始每个 单词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常量名:所有字母都大写。多单词时每个单词用下划线连接:XXX_YYY_ZZZ
注意1:在起名字时,为了提高阅读性,要尽量有意义,“见名知意”。
注意2:java采用unicode字符集,因此标识符也可以使用汉字声明,但是不建议使用。
变量
java定义变量的格式: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变量值
int age = 1;
使用变量注意点:
- Java中每个变量必须先声明,后使用
- 使用变量名来访问这块区域的数据
- 变量的作用域:其定义所在的一对{ }内
- 变量只有在其作用域内才有效
- 同一个作用域内,不能定义重名的变量
变量按数据类型分类:
变量按声明位置分类:
- 在方法体外,类体内声明的变量称为成员变量。
- 在方法体内部声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
转义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