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明变量:
(1)直接加分号“;”-------声明了变量,但是没有初始化;
数据类型 变量名;
(2)= value;--------------声明了变量,并且进行了初始化;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value;
例:
int a; //没有初始化
int a = 100; //有初始化
注:可以使用逗号隔开来同时声明多个同类型的变量。
2.三种变量类型:
类变量:类中、方法之外的变量,用 static 修饰;
实例变量:类中、方法之外的变量,没有 static 修饰;
局部变量:类的方法中的变量;
例:
public class test{
static int test1=0; // 类变量
String str="hello world"; // 实例变量
public void method(){
int i =0; // 局部变量
}
}
3.局部变量:
(1)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语句块中声明;
(2)在方法、构造方法、语句块被执行时创建,执行完毕之后变量将会被销毁;
(3)访问修饰符不能用于局部变量;
(4)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因此局部变量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4.实例变量:
(1)实例变量声明在类中,方法、构造方法、语句块之外;
(2)访问修饰符可以修饰实例变量;
(3)实例变量在对象创建的时候创建,在对象被销毁的时候销毁;
(4)实例变量具有默认值;
数值型变量的默认值是0,布尔型变量的默认值是false,引用类型变量的默认值是null。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时指定,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
(5)实例变量对于类中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是可见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把实例变量设为私有。
// 该实例变量对子类可见
public String name;
// 私有变量,仅在该类可见
private double salary;
5.类变量(静态变量):
(1)类中、方法之外,用关键字static声明;
(2)静态变量除了被声明为常量外很少使用。
常量是指声明为public/private,final和static类型的变量。常量初始化后不可改变。
(3)在第一次被访问时创建,在程序结束时销毁;
(4)大多数静态变量声明为public类型;
(5)默认值和实例变量相似;
6.命名变量名、类名、方法名的一些规则:
(1)必须以 字母 或者 下划线_ 或者 美元符$ 开头(中文也可以);
(2)之后的部分可以是字母、下划线、美元符以及数字;
(3)变量名的长度是可以无限长的;
(4)变量名不可以是 Java 的关键字;
(5)是大小写敏感的;例:int java; 不等于 int Java;
7.命名的规范:
(1)不要用美元符和下划线命名(下划线有个特例);
(2)使用有意义的名字作为变量名,包括缩写;
(3)不要用中文以及拼音命名;
(4)类名称:单个单词的首字母都大写的形式;例:class HelloWorldApp
方法名称:单个单词,除第一个单词外,其余首字母都大写;例:int helloWorldApp
常量(不可修改):每个字母都大写,用下划线分割;例:final int COUNT_OF_COURSES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