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概述
继承是继封装之后的Java第二大特性,那么怎么用继承?为什么要用继承?什么时候用继承?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1.使用extends关键字
继承后子类可以使用父类成员
2.继承的好处
-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 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给第三个特征多态提供了前提
3.Java中继承的特点
Java中支持单继承。不直接支持多继承,但对C++中的多继承机制进行改良。也就是采用了多实现接口的形式来代替多继承。但需要注意一下下面的问题:多继承有什么缺陷?
思考:为什么Java要对多继承机制进行改良?
这个问题也就是多继承机制有哪些缺点?简单来看,继承过程中产生的多个父类中如果具有相同的成员,会产生调用不确定性。因此在Java中是通过“多实现”的方式来体现,即多重继承。
因此,当我们要使用一个继承体系时,可以这么入手:
1.查看该体系中的顶层类,了解该体系的基本功能。
2.创建体系中的子类对象,完成功能的使用。
二、定义继承
1.什么时候定义继承?
当类与类之间存在着所属关系的时候,就定义继承。如果xxx是yyy中的一种(is a 的关系),那么就可以使用继承。class xxx extends yyy
2.子父类中成员变量的特点
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子父类中成员的相互关系:成员变量、成员函数、构造函数。
aaa) 成员变量
- 子类中有父类的相同名称的变量,那么直接调用时调用的是子类中的变量。当需要区分时,用super关键字区分父类。
- 子类不能直接访问父类中的私有内容(private所修饰),但可以通过get(); set();实现。
super关键字:super.父类成员,用法和this很相像。
和this区别:
- this代表一个本类对象的引用。
- super代表一个父类空间。
bbb) 成员函数
当子父类中成员函数一模一样时,会运行子类的函数。这种现象称为覆盖操作。这是函数在子父类中的特性。当然也可以super
覆盖:
函数有两个特性:
- 重载,同一个类中。(“同名不同参,返回值无关”这句话好记,且常考)
- 覆盖,子类中。覆盖也称重写,覆写,override。
覆盖的注意事项:
-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时,子类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权限只能放大
-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被静态覆盖——同非同静
思考:什么时候使用覆盖操作?
当对一个类进行子类的扩展时,子类需要保留父类的功能声明,但是要定义子类中该功能的特有内容时,就使用覆盖操作完成。
ccc) 构造函数
在子类构造对象时,发现,访问子类构造函数时,父类也运行了,为什么?
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第一行有一个默认的隐式语句--->super(); 该语句调用了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
3.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实例化的时候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呢?
- 因为子类继承了父类,获取到了父类中的内容(属性),所以在使用父类之前,要先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内容进行初始化的。
- 如果父类中没有定义空参数构造函数,那么子类构造函数必须用super明确要调用父类哪个构造函数。
注意:super语句必须要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因为父类的初始化动作要先完成。但是,如果有了this()调用本类构造函数,默认的super就没有了,但是一定有一处默认调用super()。
一个对象实例化过程:
Person p = new Person();
- JVM会读取指定的路径下的Person.class文件,并加载进内存,并会先加载Person的父类(如果有直接父类的情况下)。
- 在堆内存中开辟空间,分配地址。
- 并在对象空间中,对对象中的属性进行默认初始化。(基本数值归零,字符串为空)
- 调用对应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
- 在构造函数中,第一行会先调用父类中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
- 父类初始化完毕后,再对子类的属性进行显示初始化。
- 在进行子类构造函数的特定初始化。
- 初始化完毕后,将地址赋值给引用变量
三、final关键字
final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 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
- 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 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思考:为什么要用final修饰变量?
其实在程序中如果一个数据是固定的,那么直接使用这个数据就可以了,但是这样阅读性差,所以给该数据起个名称。而且这个变量名称的值不能变化,所以加上final固定。
写法规范:常量所有字母都大写,多个单词,中间用_连接。
我最近也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水平有限,如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下方评论哦,我将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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