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类是final类故不可以继承
String与StringBuffer的区别
String的长度是不可变的,StringBuffer的长度是可变的。如果你对字符串中的内容经常进行操作,特别是内容要修改时,那么使用StringBuffer,如果最后需要String,那么使用StringBuffer的toString()方法
String类的构造
一
形如:String s = “hello world java” 这类的构造,是在方法区的字符串常量池中构造出一个final常量字符串(字符串常量池中同一字符串有且只有一个),String s直接指向这个常量字符串.任何对s的操作都不法修改常量字符串的值,比如 String s = “php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则是通过在字符串常量池中重新构造一个常量字符串,然后将s指向它来完成的.
指向同一常量字符串的字符串类的地址值相同,例子:String s =“java”,String ss =“java”,则s==ss是正确的
二
形如:String s = new String(“java”),这个构造首先会在堆中创建一个对象,然后又在方法区的字符串常量池中创建一个final常量字符串,将堆中的这个对象指向常量池中的这个字符串,然后我们构建的String s则指向堆中的这个对象.
因为这个特性,对于例如:String s = new String(“java”),String ss = new String(“java”) 因为s与SS分别在堆中的申明了两个各自不同的对象,这两个对象虽然指向方法区字符串常量池中同一个字符串,但他们两本身的地址值不相同,所以s==ss这个是错误的.
还一种是在类中申明的String类对象,创建的规则同上面两种,例:如果在Person类中的String类name的赋值是 String name = “Drug”,则直接在字符串常量池中创建唯一对象,而如果赋值是String name = new String(“Drug”),则会先在堆中创建对象,然后又在字符串常量池中创建唯一字符串常量,对象指向常量,我们的name对象则指向堆中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