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的初始化可以看做是代码块的执行,他们的执行顺序如下:
(1)父类的静态变量
(2)父类的静态代码块
(3)子类的静态变量
(4)子类的静态代码块
(5)父类非静态变量
(6)父类非静态代码块
(7)父类构造函数
(5)子类非静态变量
(6)子类非静态代码块
(7)子类构造函数
是不是很难记,初始化呢,只要记住这几个原则
(1)在实例化一个类时,如果发现父类未被实例化,则先实例化父类。因此父类优先于子类进行初始化
(2)静态对象(变量、方法、代码块)优先于非静态对象
(3)代码块中可能有变量的赋值操作,因此变量优先于代码块执行初始化
(4)构造函数处于最后执行,因为构造函数中可能还有变量的赋值操作,因此变量优先于构造函数
下面举是牛客网上的例子:
对于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在定义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为?
1: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
2:基类的构造函数
3:派生类本身的构造函数
顺序为213;
当派生类中不含对象成员时
· 在创建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是:基类的构造函数→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 在撤消派生类对象时,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是: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基类的构造函数。
当派生类中含有对象成员时
· 在定义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基类的构造函数→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 在撤消派生类对象时,析构函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基类的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