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函数的声明和定义
函数的返回值
形参与实参
函数的调用
局部变量与全局变量
常用的系统函数
函数的定义与声明
函数的定义如下:
调用函数必须遵循“先定义,后使用”的原则。
函数定义的一般格式:
类型标识符 函数名([参数表列])
{
[声明部分]
语句
}
调用后续声明的函数时,必须再调用之前先进行声明
函数定义需要定义函数头和函数体两部分,函数头包括函数名、函数的类型及形式参数表:
1)函数名:用标识符标识,用来标识一个函数的名字,函数名后面必须有一对圆括号。
2)函数类型:函数名前的函数类型是指函数返回的类型。函数是整数,int可以省略不写;函数无返回值,以void类型明示;函数无参函数,调用后没有返回值。
3)形式参数表:圆括号内为形式参数列表部分,其中的参数称为形式参数,它包括函数的自变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