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都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那么商标注册证遗失了,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如果商标注册证书丢失了,有两种申请补发注册证书的方式:可以自己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也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来申请。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要哪些材料?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时的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5.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6.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所有人的重要证明文件,如果不慎遗失或损坏,需要及时补办,否则申请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无法保障,没法正常履行其本拥有的商标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