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Java学习笔记第十五节——面向对象<下>(二)(尚硅谷视频整理)


一、抽象类与抽象方法(第一条主线)

1.定义

  • 随着继承层次中一个个新子类的定义,类变得越来越具体,而父类则更一般,更通用。类的设计应该保证父类和子类能够共享特征。有时将一个父类设计得非常抽象,以至于它没有具体的实例,这样的类叫做抽象类。(理解:当子类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强时,我们在创建对象时就直接创建子类的对象,而不必再创建父类对象,此时就干脆不再让父类允许创建对象,那么就用一个关键字来修饰父类,此时父类就成为一个抽象类。)

2.特点

  • 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类,这个类叫做抽象类。
  • 用abstract来修饰一个方法,该方法叫做抽象方法。

3.abstract关键字

1.abstract修饰类

(1) 此类不能被实例化。
(2) 抽象类中一定有构造器,便于子类实例化调用。
(3)开发中一般会提供抽象类的子类,让子类对象实例化,完成相关功能。

2.abstract修饰方法

(1)只有方法的声明,没有方法体。如 public abstract void talk();抽象方法不能被直接调用。
(2)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类。反之,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3)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并提供方法体。若没有重写全部的抽象方法(包括间接父类的方法),仍为抽象类,需要用abstract 修饰。

3.abstract使用注意

(1) 不能用abstract修饰变量、代码块、构造器。
(2) 不能用abstract修饰私有方法、静态方法、final的方法、final的类。

4.匿名类

(1) 由于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假设 Person 是一个抽象类,那么 Person p= new Person (); 是错误的写法,但是 Person p= new Person () { }; 方法体内重写 Person 的抽象方法,此时是不报错的。这时就说创建了一个匿名子类的对象p。(此时类的种类不清楚,但是 Person 的子类,没有名字)

(2)联想之前学过的匿名对象:method(new Student()); ,类就是Student,而对象名不清楚;
Worker worker =new Worker(); method1(worker);这是非匿名的类非匿名的对象,因为类名(Worker)和对象名(worker)都清楚;
method1(new Worker);此时是非匿名的类匿名的对象,类名(Worker)清楚,对象名不清楚。

(3)更省事的方法,匿名类的匿名对象: method1(new Person () { });在{}里重写 Person 的抽象方法即可。

5.应用:模板方法设计模式(TemplateMethod)

解决的问题:

  • 当功能内部一部分实现是确定的,一部分实现是不确定的。这时可以把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让子类去实现。
  • 换句话说,在软件开发中实现一个算法时,整体步骤很固定、通用,这些步骤已经在父类中写好了。但是某些部分易变,易变部分可以抽象出来,供不同子类实现。这就是一种模板模式。

二、接口interface(第三条主线)

1.理解

(1) 一方面,有时必须从几个类中派生出一个子类,继承它们所有的属性和方法。但是,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有了接口,就可以得到多重继承的效果。

(2) 另一方面,有时必须从几个类中抽取出一些共同的行为特征,而它们之间又没有is-a的关系,仅仅是具有相同的行为特征而已。例如:鼠标、键盘、打印机、扫描仪、摄像头、充电器、MP3机、手机、数码相机、移动硬盘等都支持USB连接。

(3) 接口就是规范,定义的是一组规则,体现了现实世界中“如果你是/要…则必须能…”的思想。继承是一个"是不是"的关系,而接口实现则是 "能不能"的关系。

(4) 接口的本质是契约,标准,规范,就像我们的法律一样。制定好后大家都要遵守。

2.定义

  • 接口(interface)是抽象方法和常量值定义的集合。

3.特点

(1) 用interface来定义。

(2) 接口是与类并列的两个结构。

(3) JDK7及以前,接口中只能定义全局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但是书写时可以省略)和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

interface Flyable{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ID = 1;
}

interface Flyable{
	 int ID = 1;
} 

都是可以的。同理,public abstract void start();void start(); 也都正确。

(4) JDK8 新特性,除了定义全局常量和抽象方法之外,还可以定义静态方法、默认方法。

public interface CompareA
{
	public static void method1() //静态方法
	{
	}
	
	public default void method2() //默认方法
	{
	}
	public  void method3() //默认方法
	{
	}
}
class SubClass implements CompareA{
}

<1> 接口中定义的静态方法只能通过接口来调用。

SubClass s=new SubClass();
s.method1(); //错误
SubClass.method1(); //错误
CompareA.method1(); //正确

<2> 通过实现类的对象可以调用接口中的默认方法。

<3> 如果实现类重写了接口中的默认方法,调用时,仍然调用的是重写后的方法。

<4> 类优先原则:如果子类(或实现类)继承的父类和实现的接口中声明了同名同参数的方法,那么在子类没有重写此方法的情况下,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的同名同参数的方法。-------------->类优先原则

<5> 若一个接口中定义了一个默认方法,而另外一个接口中也定义了一个同名同参数的方法(不管此方法是否是默认方法),在实现类同时实现了这两个接口且没有重写方法时,会出现:接口冲突。要想不冲突,只能在实现类中重写此方法。

(5) 接口中没有构造器,即不能实例化。

(6) 接口通过让类去实现( implements)接口的方式来使用。如果实现类覆盖(重写,一般称为实现)了接口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则此实现类就可以实例化;否则仍为一个抽象类。class Plane implements Flyable{ } 括号里重写接口 Flyable的方法。

(7) Java 可以实现多个接口,要想实例化,必须实现接口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interface Flyable{
} 

interface Attackable{
} 

class Bullet implements Flyable,Attackable{
}

(8) 继承和接口的顺序 class AA extends BB implements CC,DD,EE{ }

(9) 接口也可以继承其它接口,可以多继承。

interface AA{
} 

interface BB{
} 

interface CC extends AA,BB{
}

(10) 接口的使用体现多态性。(例如一个方法的形参是接口类型,由于接口不能实例化,所以只能提供其实现类的对象,即体现了多态性)

(11) 创建接口的匿名实现类对象,同abstract的匿名类的创建方式。

4.补充

  • JDBC 里定义了大量接口,通过Java程序通过 JDBC 来操作数据库。(为什么不通过程序直接操作数据库呢?这是因为对于同样的操作不同的数据库可能的操作方法不一样。例如添加数据,可能MySQL数据库操作是add,但是对于Oracle可能是insert,这就导致需要编写大量代码,代码的迁移工作量巨大。所以这时就体现出通过JDBC操作的优点。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JDBC里定义的大多是接口,程序可以写一个方法,参数为JDBC里的接口,在操作数据库时就可以传入具体数据库的实现类对象,体现了多态性。而所有实现类的集合放入对应的Driver(图中)中,就称为驱动。(如图,MySQL Driver是MySQL的驱动)
  • 驱动可以看做接口实现类的集合。
  • Java程序员不必面向数据库编程,而是面向接口编程。

5.应用:代理模式(Proxy)和工厂模式

1.代理模式(Proxy)

(1)定义 代理模式是Java开发中使用较多的一种设计模式。代理设计就是为其他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2.工厂模式

6.抽象类与接口的异同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三、类的内部成员之五:内部类

1.理解

  • 当一个事物的内部,还有一个部分需要一个完整的结构进行描述,而这个内部的完整的结构又只为外部事物提供服务,那么整个内部的完整结构最好使用内部类。

2.特点

  • 在Java中,允许一个类的定义位于另一个类的内部,前者称为内部类,后者称为外部类。

3.分类

(1) 成员内部类(static成员内部类和非static成员内部类)

class 外部类
{
	 class 成员内部类
 	{
 	}
 }
成员内部类作为类的成员的角色:
  • 可以被4种权限修饰;
  • 可以调用外部类的结构;
  • Inner class 可以声明为static的,但此时就不能再使用外层类的非static的成员变量;
成员内部类作为类的角色:
  • 可以在内部定义属性、方法、构造器等结构;
  • 可以声明为abstract类 ,因此可以被其它的内部类继承;
  • 可以声明为final的,不被继承。

(2) 局部内部类(不谈修饰符):方法内、构造器内、代码块内

声明局部内部类:
class 外部类
{
	方法()
	{
		class 局部内部类
		{ 
		} 
	} 	
	
		{
			class 局部内部类
			{ 
			} 
		}		
}

4.使用

(1) 实例化成员内部类的对象

class Person
{
	static class Dog //静态成员内部类
	{
	}
	class Bird //非静态成员内部类
	{
	} 
}

实例化:

对于静态成员内部类 Person.Dog dog=new Person .Dog();

对于非静态成员内部类: Person.Bird bird=new Person .Bird(); 是错误的,必须有实例才可以调用其内部结构:Person p=new Person(); Person.Bird bird=p.new Bird();

(2)如何在成员内部类中区分调用外部类的结构

public class Outer
 {
	private int s = 111;
	public class Inner 
	{
		private int s = 222;
		public void mb(int s) 
		{
			System.out.println(s); // 局部变量s
			System.out.println(this.s); // 内部类对象的属性s
			System.out.println(Outer.this.s); // 外部类对象属性s
		 } 
	}
}

(3)注意

在局部内部类的方法中,如果调用外部类声明的方法中的局部变量的话,jdk7及之前的版本要求此局部变量声明为final的,jdk7及之后的版本可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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