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学到了新建成本要素3.7,在PRI及SEC下输入成本要素,出现如图所示的提示。
A:
1.您可能在新建次 级成本要素(3.6节)时误创建成了初 级成本要素,所以系统会提示如您发的图片上的说"已存在于PRI组",您可以参照"更改"/"删除"成本要素章节重新创建
2.当您创建"次级成本要素"组时(P142)如果自己填写已有成本要素,在填写好代码后直接回车系统会自动显示后边的内容
最好照如下流程来建立:
输入完成本要素组的描述后,选中公司代码点击“较低层次”,输入PRI、描述等后,选中PRI点击“成本要素”,然后请注意,保险点的话请点击成本要素代 码旁边那个小三角,然后选择自己的成本要素,选择完成后直接回车后边的描述会自动出现,照着这样就能建立完成
建议您重新做一遍这个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