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在构造过程中调用虚函数。
但是在这个例子中,基类Transaction的构造函数中会调用虚函数logTransaction。这个时候是在构造基类的过程中,
比如:在基类中有一个虚函数。
class Transaction{
public:
Transaction();
virtual void logTransaction() const = 0; //虚的成员函数。
};
Transaction::Transaction() //基类构造函数实现
{
logTransaction();
}
下面有两个派生类继承它:
class BuyTransaction:public Transaction{
public:
virtual void logTransaction() const;
}
class SellTransaction:public Transaction{
public:
virtual void logTransaction() const;
}
那么当我们创建一个派生类对象时,比如:
BuyTransaction b;
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个问题,创建派生类对象,首先是基类的构造函数被调用。然后才是派生类的构造函数被调用。
但是在这个例子中,基类Transaction的构造函数中会调用虚函数logTransaction。这个时候是在构造基类的过程中,
此时,派生类的成员变量尚未初始化,如果在基类构造构成中虚函数下降至派生类阶层,那么在派生类中必然要用到局部成员变量,而这个时候这是c++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基类构造期间,虚函数绝不会下降到派生类阶层。
2.在析构过程中也不能调用虚函数
在析构的时候,会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然后再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一旦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开始执行,对象内的派生类成员变量便呈现未定义值。
所以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调用完成之后,会进入基类的析构函数,此时就变为基类的对象。当析构函数中调用了虚函数时,编译器会无法连接,找不到该虚函数的实现代码。
3.如果基类中有多个构造函数,并且每个构造函数都需执行某些相同工作,那么可以将共同的初始化代码放进一个初始化函数里,如init内,通常这个init放在private下。
4.在构造期间,可以令派生类将必要的构造信息向上传递至基类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