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继承
从现有的类中派生出新的类,使用关键字“extends”,类中的成员能否被继承由他们的访问控制权限决定。
特点:
1.新的类能吸收已有的类的数据属性和行为
2.并扩展新的能力
故而我们常常将已存在的类成为父类,继承的类为子类,父类是子类的一般化,子类是父类的特例化。
在java中类的继承目前只能支撑单继承,接口支持多继承。
继承的分类
继承的分为单继承和多继承,
单继承:指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父类
多继承:有两个及以上的父类
实现方式
[类修饰符]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成员变量定义;
成员方法定义;
}
缺省的成员的范围
1、被“缺省”修饰的成员,在本类中是可以正常访问的
2、被“缺省”修饰的成员,在同包的类中是可以正常访问的
3、被“缺省”修饰的成员,在子类中如果子类与父类同包,则子类对象和父类对象都可以访问,如果子类与父类不同包,则子类对象和父类对象都不可以访问
4、被“缺省”修饰的成员,在其它类中不可以被访问
注:被“缺省”修饰的类,在同包中可以引入,在非同包中不可以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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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权限与私有
1.被private
修饰符修饰的私有成员不能被看见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个 可见的接口去访问,达到封装以及继承的目的。
2.分有 public ,private,package(缺省),protected 四个类的修饰符,分别有着不同的访问的权限范围
3.final修饰的成员在被第一次赋了初始值以后就不可以再次被改变其值
4.子类从父类那里继承成员时,父类所有的public \ protected \package 成员的时候,在子类中都保持这他们原有的访问修饰符。
super调用父类的方法或者的成员
使用 super 访问父类中的成员与 this 关键字的使用相似,只不过它引用的是子类的父类,语法格式如下:
super.member
this 指的是当前对象的引用,super 是当前对象的父对象的引用。
super 关键字的用法:
super.父类属性名:调用父类中的属性
super.父类方法名:调用父类中的方法
super():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super(参数):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
this():调用本类的无参构造函数
this(参数):调用本类有参构造函数
抽象abstract类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那么这样的类称为抽象类。
在 Java 中抽象类的语法格式如下:
<abstract>class<class_name> {
<abstract><type><method_name>(parameter-iist);
}
其中:
abstract 表示该类或该方法是抽象的;
class_name 表示抽象类的名称;
method_name 表示抽象方法名称,
parameter-list 表示方法参数列表。
抽象方法的 3 个特征如下:
1.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2.抽象方法必须存在于抽象类中
3.子类重写父类时,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
注意:
在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抽象方法时不能使用 private 修饰,因为抽象方法必须被子类重写,而如果使用了 private 声明,则子类是无法重写的。
抽象类的定义和使用规则如下: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要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声明。
如果一个方法被声明为抽象的,那么这个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的。而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有 0~n 个抽象方法,以及 0~n 个具体方法。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也就是不能使用 new 关键字创建对象。
重写父类方法
1.Object类:java中所有类的父类,方法重写遵循两同两小一大的规则:
两同:是指方法名称、形参列表相同
两小:子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小于等于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
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小于等于父类方法抛出的异常
一大:指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大于或等于父类方法的访问权限,重写方法时不能改变方法的static或非static性质
Final类
1.final修饰类,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方法,方法不能被改写
final修饰变量,变量只能被赋值一次
Object类的clone()方法于对象的复制
clone()本身是一个 protect()的方法,在与原类定义不同的其它类中使用时要进行权限范围的扩大的改写。
在这里插入代码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