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GA 1800—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的卫星导航时间同步系统应采取防干扰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具备常规电磁干扰信号入侵监测和实时告警能力、卫星信号拒止条件下高精度时间同步保持和干扰信号安全隔离能力,使用GPS为主授时的系统还应具备使用北斗卫星原位加固授时防护与GPS信号安全隔离能力。电力系统行业标准DL/T 1100.5—2019《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 第5部分:防欺骗和抗干扰技术要求》也对时间同步系统的卫星信号抗干扰防欺骗提出明确要求。
所有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集控站等所用时间同步装置都应具备卫星信号抗干扰防欺骗功能原位加固的功能,具备北斗卫星原位加固授时防护与GPS信号安全隔离能力。
金融、证券、通信、交通、智能制造、教育、医疗等行业时间服务器的卫星信号抗干扰防欺骗功能原位加固能力。
实施方案
YZ-9770卫星信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时直接串行接入时间同步装置/时间服务器与卫星天线之间即可。
实时检测接收信号中是否存在干扰,当干扰功率达到一定强度后发出干扰告警。
装置检测接收信号中是否存在欺骗信号,当存在欺骗信号时,关闭输出信号并发出欺骗告警。
卫星信号安全防护装置可通过网络接口输出当前卫星信号干扰和欺骗检测状态信息,用户使用时,该信息可接入时间同步装置的管理接口,让时间同步装置获取卫星信号质量信息,并统一上送调控中心时间同步管理系统或站端监控系统,如卫星信号安全防护装置连接方案一所示。
用户也可将卫星信号安全防护装置输出干扰欺骗信息直接上送调控中心时间同步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