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软件基本信息
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的软件名称可以申请,如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软件名称需慎用)
b.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DOS、Windows、WPS等;(软件简称不能与软件全称完全一样)
c.分类号:按照分类代码选择填写;
d.版本号:申请登记软件的版本号。(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 特别提示:登记证书中的软件版本号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申请人提交的鉴别材料的页眉的软件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符合一致,但有无V以申请表中为准。
02
软件作品说明
选择申请软件是原创软件还是修改软件。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修改他人软件的,需选择“修改软件须经原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授权书。
开发完成日期:填写开发完成软件的日期,即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例如:硬盘、CDROM等磁介质)上的日期。
发表状态:填写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
a.软件已发表的,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b.软件未发表的,请选择未发表选项。
开发方式: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选择填写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
a.单独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
b.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合作开发协议;
c.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委托协议;
d.下达任务开发:指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项目任务书 。
03
权利说明
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将全部或部分权利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
c.承受:是指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该申请软件若是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需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需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权利范围: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
a.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
b.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
04
软件鉴别材料
提供以下选择
一般交存:
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
提交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一种以上的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缴纳80元的费用;
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例外交存的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a.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
b.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
c.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05
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
只供软件首次登记填写
a.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
b.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c.编程语言: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如:VC 6.0,VB 6.0 ;
d.源程序量(条数):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或者总条数;
e.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事项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着重描述该软件的各项主要功能,并简述其特点。说明字数限于500字之内。
必须是已开发的软件才能申请软件著作权吗?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5-05-09 18:24:41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