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 第二节 抽象类和接口
一、继承
1.什么是继承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 继承作用:
子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减少重复的代码,维护性高。
代码简洁,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 继承: java面向对象三大特征之一
含义: 子类继承父类,可以直接使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主要使用方法)
父类: 有时候也会被别人叫做 超类、基类。
关键字: extends
继承: 类和类之间的关系 - 一般什么时候用继承: 一般一个小的类和大的类之间这样使用。比如: Animal Dog Cat
- 继承关键字:
class——定义类
interface——定义接口
extends——继承父类
implements——实现接口
2.继承的优点
-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子类中重复的代码只需要在父类中写一遍,所有子类都可以应用,减少代码的冗余 - 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
只需要修改父类属性和方法,所有的子类都会应用 - 提高类和类之间的关联性,为多态做基础
其实这也是继承的缺点,增加了类和类之间的耦合度,耦合度的增加意味着后期扩展性的降低
3.继承的特点:
-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非private属性和方法
- 子类可以有自己特有的属性和方法
- java类的继承是单继承,但是可以多重继承
-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
二、包
1.什么是包
为了更好地组织类,Java 提供了包机制,用于区别类名的命名空间。
2.包的作用
- 把功能相似或相关的类或接口组织在同一个包中,方便类的查找和使用
- 如同文件夹一样,包也采用了树形目录的存储方式。同一个包中的类名字是不同的,不同的包中的类的名字是可以相同的,当同时调用两个不同包中相同类名的类时,应该加上包名加以区别。因此,包可以避免名字冲突。
- 包也限定了访问权限,拥有包访问权限的类才能访问某个包中的类。
3.创建包
- 分别创建包和类
- 创建类的过程中创建类所在的包
- 包的命名规范
1.包名由小写字母组成,不能以圆点开头或结尾
2.包名之前最好加上唯一的前缀,通常使用组织倒置的网络域名
3.包名后续部分依不同机构内部的规范不同而不同
4.如何导入包
5.规则及注意事项
三、抽象类
1.抽象类的定义
抽象类:被abstract修饰的类就叫抽象类
把一些类的共同特征抽取出来,放到一个类中,这个类就叫抽象类。
2.抽象类的特性
- 特点:
1.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但是不能创建对象,抽象类的构造方法是给成员变量初始化的。
2.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的成员变量,也可以有静态成员变量
3.抽象类里面有抽象方法,普通类里面不能有抽象方法
4.普通类继承了抽象类,必须重写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
5.抽象类也可以有普通的方法。
注意: 抽象类天生就是当爹的。 - 抽象方法: 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就叫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3.方法重写
- 方法重写: 子父类关系中,子类和父类的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值必须一致
1.存在继承或者实现关系
2.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值必须一致
3.子类的访问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的访问权限(一般情况都是public)
4.子类抛出的异常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抛出的异常 - 为什么要有方法重写?
1.当父类不知道子类的方法到底怎么执行的时候,就需要把这个方法定义成抽象方法,让子类去重写这个方法。
2.子类继承了父类以后,子类就拥有了父类的方法。但是这个方法不适合子类,就需要子类重写这个方法。
4.抽象类和普通类的区别
-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普通类可以被实例化 - 抽象方法无方法体
普通方法有方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