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存取控制方法
1.在强制存取控制中,数据库管理系统所管理的全部实体被分为主体和客体两大类
(1)主体是系统中的活动实体
(2)客体是系统中的被动实体
2.敏感度标记
对于主体和客体,DBMS为它们每个实例(值)指派一个敏感度标记,主体的敏感度标记称为许可证级别,客体的敏感度标记称为密级
3.强制存取控制规则
(1)仅当 主体 的许可证级别 大于 或 等于 客体 的密级时,该主体才能 读 相应的客体
(2)仅当 主体 的许可证级别 小于 或 等于 客体 的密级时,该主体才能 写 相应的客体
简记为:向下读,向上写
视图机制
不同的用户可以定义不同的视图,把数据对象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也就是说,通过视图机制把要保密的数据对无权存取的用户隐藏起来,从而自动对数据提供一定程度的安全防护。
视图机制间接地实现支持存取谓词的用户权限定义。
建立视图,把视图权限授予其他用户:
先建立视图:
create view cs_student
as
select*
from student
where sd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