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探讨继承和子类化,重点是说明对 Python 而言尤为重要的两个细节:
1,子类化内置类型的缺点
2,多重继承和方法解析顺序
一、子类化内置类型很麻烦
在 Python 2.2 之前,内置类型(如 list 或 dict)不能子类化。在 Python 2.2 之后,内置类 型可以子类化了,但是有个重要的注意事项:内置类型(使用 C 语言编写)不会调用用户定义的类覆盖的特殊方法。
至于内置类型的子类覆盖的方法会不会隐式调用,CPython
没有制定官方规则。 基本上,内置类型的方法不会调用子类覆盖的方法。例如,dict
的子类覆盖的 __getitem__()
方法不会被内置类型的 get()
方法调用。
示例:
由此可见只有特意去调__setitem__
方法式时(即,赋值语句=)字典的值才会改变成为我们想要的,但其他方式(上面创建字典和更新字典),解释器内部自己调用__setitem__
时,字典其值就不会发生我想要的改变。
原生类型的这种行为违背了面向对象编程的一个基本原则:始终应该从实例(self
)所 属的类开始搜索方法,即使在超类实现的类中调用也是如此。在这种糟糕的局面中, __missing__
方法却能按预期方式工作,不过这只是特例。
下面在看一个例子:
由此可见,和上面的例子一样的问题,只有特定调用时才会调我自己重新的方法,但解释器内部自己调用的时候,就不会,调用覆盖的方法,如:上面的.update()
方法,解释器就没有调用覆盖的__getitem__
方法。
直接子类化内置类型(如 dict、list 或 str
)容易出错,因为内置类型的方 法通常会忽略用户覆盖的方法。不要子类化内置类型,用户自己定义的类应 该继承collections
模块(http://docs.python.org/3/library/collections.html
)中 的类,例如 UserDict、UserList 和 UserString
,这些类做了特殊设计,因此 易于扩展,这样就能实现我们想要的作用了。
示例:
如上面所示,已经实现我们想要的结果了。
综上,本节所述的问题只发生在 C 语言实现的内置类型内部的方法委托上,而且只影响 直接继承内置类型的用户自定义类。如果子类化使用Python 编写的类,如 UserDict
或 MutableMapping
,就不会受此影响。
当然,你也可以继承内置类型,但要覆盖内置内型的很多东西,如为了实现__setitem__
重新,你要重新字典的很多方法,如:__init__、.update()
等等方法,因为cpython
不会调用我们自己实现的覆盖方法,为了不受影响,必须重新其他相关的方法。但这样做还要继承有什么意义,相当于自己重新了一个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