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物皆为对象.将对象视为奇特的变量,它可以存储数据,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它在自身上执行操作.理论上讲,你可以抽取待求解问题的任何概念化构件(狗,建筑物,服务等),将其表示为程序中的对象.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它们通过发送消息来告知彼此所要做的.要想请求一个对象,就必须对该对象发送一条消息.更具体地说,可以把消息想像为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方法的调用请求.
3)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由其它对象所构成的存储.换句话说,可以通过创建包含现有对象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类型的对象.因此,可以在程序 中构建复杂的体系,同是将其复杂性隐藏在对象的简单性背后.
4)每个对象都拥有其类型.按照通用的说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class)的一个实例(instance)",这里"类"就是"类型"的同义词.每个类最重要的区别于其它类的特性就是"可以发送什么样的消息给它".
5)某一特定类型的所有对象都可以接收同样的消息.这是一句意味深长的表述,因为"圆形"类型的对象同是也是"几何形"类型的对象,所以一个"圆形"对象必定能够接受发送给"几何形"对象的消息.这意味着可以编写与"几何形"交互变自动处理所有与几何形性质想着的事物的代码.这种可替代性(substitutability)是OOP中最强力的概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