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各家银行的分期付款业务流程都有要求,你提前还贷也要交满全额的的服务费。啥意思呢?是你分期付款了24期,可是在12期的那时候想一次还完。 你还要把后边12期的服务费一块儿补好。
(谁叫你借了人家钱呢)
不过,日前广发银行推出了一项全新尊享消费分期服务,称未用完的金额随时可以退,只收退还金额2%的手续费。
那么这个用不完可退的规定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申请5万,只使用了4万,剩余的1万如果不再需要,可以申请退还。申请成功后,这1万元已经产生分期手续费将退还,后续只需偿还4万本金及手续费。
不过,需要支付2%的退还本金手续费,即200元,才能享受退货服务,也就是说还得收费,不过比全额少很多。而且在退还时限方面也有限制,从申请分期开始至订单结束后的12个月内,未使用的金额才可以发起退货。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没有申请退还,同样是需要按约定本金每期支付手续费的,所以不用的话要及时退,不然就要多付手续费。
虽说还是需要手续费,但是相比其他行分期提前还款仍收全额手续费的硬性规定来说,还是稍微的人性化了一些,希望这是个好的开始,以后各大行都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