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与继承

有这样一个类:

class Eye
{
    public:
    void Look(void);
};

现在希望定义一个Head类,也想实现Look的功能,应该使用()方法,实现代码重用。 正确答案: B

A.继承
B.组合
C.模板
D.过滤

答案解析: 组合是在新类中以原有类的对象作为数据成员,继承是在不改变现有的类的基础上,采用现有类的形式并在其中添加新代码,组合一般用于在新类中使用现有类的功能而不是他的接口的情况,就是新类用户看到的只是为新类所定义的接口。而继承则是用于在新类需要向基类转化的情况(多态),这也是组合和继承使用的最清晰的判断方法。
结合本题分析,我们只需让眼睛作为头的一个成员即可,而让头去继承眼睛的特性是没有必要的。
因此这道题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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