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式(1NF):
假设有关系模式列1: 订单名; 列2: 商品。一个订单下可以有多个商品,即列2: 商品可以分裂成商品A, 商品B, 商品C, …,所以列1: 订单名; 列2: 商品这样的关系模式不符合第一范式。
即,如果一个关系模式R的所有属性都是不可分的数据项,则R是第一范式。
第二范式(2NF):
是第一范式,且每一个非主属性完全函数依赖于任意一个候选码。
即,关系模式需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必须有一个(及以上)主键;二是没有包含在主键中的列必须全部依赖于全部主键,而不能只依赖于主键的一部分而不依赖全部主键。
第三范式(3NF):
满足3NF的前提是必须满足2NF。另外关系模式的非主键列必须直接依赖于主键,不能存在传递依赖。即不能存在:非主键列m既依赖于全部主键,又依赖于非主键列n的情况。
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