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对象的继承关系是在编译时就定义好的,所以,无法再运行时改变从父类继承的实现。
子类的实现与它的父类有非常紧密的依赖关系,以至于父类实现中的任何变化必然会导致子类发生变化。当你需要复用子类时,如果继承下来的实现不合适解决新的问题,则父类必须重写或被其他更合适的类替换。这种依赖关系限制了灵活性并最终限制了复用性。
合成和聚合都是关联的特殊种类。聚合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合成则是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声明周期一样。
合成和聚合复用原则的好处是,优先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继承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大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