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的类与对象
1.类与对象的基本概念
对于对象而言其具有属性与行为。在我们进行描述的时候,属性多体现为名词,而行为多体现为动词。
所谓的类,其实指的就是一个类别,即具有相同属性与行为的所有对象构成的一个整体。相同类别的对象之间总会比不同类别的对象之间更加相似。
关于类与对象,可以这样总结二者的关系:
- 类是对象的抽象,而对象是类的具体表现形式。
- 类是设计的蓝图(模板),而对象就是该蓝图设计出的具体产物。
2.类的定义
2.1 类的定义
通过class
关键字来定义一个类:
class 类名(父类):
类体
例如:
class Person:
'人的类'
pass
# 对象名=类() :括号中是否有参数,取决于init方法
p1=Person()
print(p1,type(p1))
print(p1.__doc__)
# output:
# <class '__main__.Person'>
# 人的类
2.2 动态增加属性与方法
可以在类的内部定义属性与方法,当我们使用该类创建具体的对象时,该对象也就自然具有类中定义的属性与方法。
除了在类中预先定义属性与方法外,也可以动态的为对象增加属性与方法。
例如:
# 定义动态属性
# 格式:对象
# 对象.属性名=属性值
class Person:
'人的类'
pass
# 对象名=类() :括号中是否有参数,取决于init方法
p1=Person()
p1.name="张三"
p1.age=20
print(p1.name,p1.age)
# 定义动态行为
def run(self):
print("我正在跑步")
p1.run=run
p1.run(p1)
# output:
# 张三 20
# 我正在跑步
要注意:
- 动态增加的方法在调用时,需要显式的传递当前对象。
- 动态增加的属性与方法仅对当前对象有效,对于其他对象是无效的。
2.3 定义类的属性和方法
对象的行为通过在类内定义方法来实现。所谓方法,其形式与函数非常相似,只不过它定义在类的内部,并且关联了某个对象而已。
就比如定义一个具有走路与跑步两种行为人(类):
class human(object):
def __init__(self,a,b):
self.class_ = "human"
self.name = a
self.age = b
def walk(self):
print(self.name+" is walking")
def run(self):
print(self.name+" is running")
a = human("tom",20)
print(a.class_)
print(a.name)
print(a.age)
a.walk()
a.run()
# output:
# human
# tom
# 20
# tom is walking
# tom is running
一些额外的细节:
-
参数
self
:参数self
用来表示当前的对象。当前对象指的就是调用该方法的时候,所使用的对象。简单来说,就是谁调用了这个方法当前对象就是谁。当我们通过对象调用方法时,该对象就会隐式的传递给方法的第一个参数(无需显式传递)。 -
__init__()
方法:刚才在类中定义的方法表示对象的行为,对象也是可以具有属性的。例如,人可以具有姓名,年龄等属性。可以在__init__()
中定义属性,__init__()
方法是一个特殊的方法,该方法会在创建对象时自动得到执行(类似于C++
中的构造函数),并且每创建一个对象该方法都会执行一次。 -
含有参数的
__init__()
方法:上述的程序在类中定义了属性与方法。为了能够更加灵活的创建对象,让对象具有不同的属性值,可以在__init__()
方法中增加参数,然后在创建对象时,动态传递实际参数来初始化对象的属性(不再使用固定值初始化),这样就能够避免创建属性值完全相同的对象了。
3.类的成员
3.1 类属性与实例属性
之前定义的属性都是与类的对象相关联的,这种属性称为实例属性。对于对象,也称为实例。
除了实例属性外,也可以定义类属性,所谓类属性,就是与当前类进行关联,不属于对象。类属性直接定义在类体中,例如:
class Person:
# 类属性
desc="人的描述"
def __init__(self,name):
# 实例属性
self.name=name
self.gender=None
def run(self):
pass
这样,就定义了一个名称为desc
的类属性,其关联绑定的值为"人的描述"
。
访问方式:
- 实例属性:可以通过
实例.属性
访问,不能通过类.实例属性
访问。 - 访问类属性: 可以通过
类.属性
(推荐)和实例.属性
方法访问。
d= Person("tom")
print(d.desc)
print(Person.desc)
# output:
# '人的描述'
# '人的描述'
修改方式:
- 修改实例属性:
实例.属性=新值
- 修改类属性:
类.属性=新值
(推荐)实例.属性新值
不能修改,该方法会在实例下新创建一个属性。
p1.name="张三丰"
print(p1.name)
Person.desc="人的描述_new"
print(Person.desc,p1.desc)
p1.desc="人的描述_new_new" # 不是对类属性进行修改,而是给p1新增了一个desc实例属性
print(Person.desc,p1.desc)
p2=Person("李四")
print(p2.desc,Person.desc)
类属性与实例属性的区别在于:
- 属性的绑定不同
类属性与类进行绑定,与类的任何一个对象都无关(但是可以共享给所有对象去访问)。实例属性与对象进行绑定,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实例属性。如果一个对象改变了实例属性的值,对其他对象没有影响。- 访问方式不同
类属性既可以通过类访问,也可以通过对象访问(类属性会共享给所有对象)。而实例属性只能通过对象访问,而不能通过类访问(实例属性只属于某个类的对象,与类本身无关)。在通过对象访问类属性时,仅限于只读访问,而无法修改类属性的值。因为尝试进行的修改,只不过是动态的为当前对象新增一个实例属性(与类属性同名)而已。
当类属性与实例属性命名相同时,也不会产生错误。通过类访问的,永远是类属性,而通过对象访问的,可能是类属性,也可能是实例属性。此时要分为读取属性的值,还是修改属性的值。当读取属性值时,首先尝试访问同名的实例属性,如果实例属性不存在,则会访问类属性(如果类属性也不存在则会产生错误)。当修改属性值时,如果实例属性存在,则修改,如果实例属性不存在,则新增该实例属性,即通过对象修改属性时,操作的属性一定是实例属性。
3.2 类方法与实例方法
属性可以分为类属性与实例属性,同样,方法也可以分为类方法与实例方法。类似的,实例方法与具体的类的某个对象关联,我们之前所接触的方法都是实例方法。可以使用@classmethod
来修饰一个方法,这样的方法称为类方法。
例如:
class ClassName(object):
@classmethod
def class_method(cls):
方法体
按照惯例(并非语法要求),我们将类方法的第一个参数命名为cls
(这类似于实例方法的第一个参数self
),该参数是有特殊意义的,用来表示当前类,即调用该类方法的那个类。在调用类方法时,cls
无需显式传递(就像实例方法的self
无需显式传递一样)。
类方法与实例方法,二者既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也可以通过对象来调用。不过,就像通过对象访问类属性一样,通过对象来调用类方法会造成不必要的混淆(类方法与类的对象无关,是绑定当前类的),因此,我们应该总是通过类名来调用类方法。
类方法与实例方法对属性的访问:
在类方法中,需要通过参数cls
访问类属性,而不能直接访问类属性。实例方法没有cls
参数,可以通过类名来访问类属性,但是这是一种硬编码的方式,如果以后类名发生了改变,则我们通过类名访问类属性的语句都需要进行修改。这不利于程序的维护。为了降低耦合性,我们在实例方法中,可以通过__class__
来动态获取当前对象所属的类:
self.__class__ # 相当于获取到了cls,也就是self对象所属的类(动态获取)
更简单一些,如果是在类的内部,我们还可以省略对象的限定,直接使用:
__class__
然后,我们就可以这样去访问类属性:
类的对象.__class__.类属性
__class__.类属性 # 必须在类的内部
这种访问的优势在于,以后就算类名发生了改变,访问类属性的语句也无需进行任何修改,利于程序的维护。
类方法的作用:
- 类方法与当前类绑定,与类的对象无关,因此,我们通常使用类方法来作为工厂方法,用来创建并返回类的对象,这就相当于提供了另外一种构造器。
使用类方法提供对象的复制。
3.3 静态方法
除了类方法与实例方法外,类中还可以定义静态方法。
静态方法使用@staticmethod
修饰,例如:
class ClassName(object):
@staticmethod
def static_method():
方法体
与类方法不同,静态方法没有cls
参数。对于静态方法而言,其既与当前类的对象无关,也与当前类无关,可以说,静态方法只是定义在类的内部,从逻辑结构上,与当前类划分到了一起,从功能的角度讲,我们完全可以将静态方法迁移到类的外部,作为函数来实现同样的功能。
不过,对于当前类来说,静态方法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如果某个函数,其实现的功能与某个类关系紧密,但是又不依赖于当前类cls
与当前对象self
时,我们就可以将该函数声明在类的内部,作为静态方法。静态方法既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也可以通过对象调用,建议通过类名调用,因为静态方法与对象无关。
3.4 类与实例的选择
我们在类中可以定义类属性,类方法,静态方法,也可以定义实例属性与实例方法。
9.4 魔法方法
在Python
语言中,定义了一些特殊的方法,这些方法通常不会显式去调用,而是在特定的场合下隐式调用执行的。这些特殊的方法名称都是以双下划线开头,并且以双下划线结尾,我们将这些方法称为魔法方法。
比如:
-
__new__(cls, ……)
:创建cls
类的对象。通过参数的cls
可知,该方法是一个类方法,但是不需要使用装饰器@classmethod
来修饰,该方法的其他参数由构造器传入。该方法通常会调用父类的__new__
方法来创建对象并返回。如果该方法返回值为当前类的对象,则会继续调用初始化方法__init__
传入当前创建的对象,否则,初始化方法不会执行。该方法通常不需要自行实现,当我们实现该方法时主要用来完成自定义的对象创建。 -
__init__(self)
:初始化方法,在创建对象时,如果__new__
方法创建并返回了当前类型的对象,则会调用该方法,对__new__
创建的对象执行初始化。 -
__del__(self)
:当销毁对象时,调用该方法。 -
__str__(self)
:当调用内建函数str
,format
或print
时,就会调用对象的该方法。该方法必须返回字符串str
类型,用来描述对象的字符串表示。 -
__repr__(self)
:当调用内建函数repr
时,就会调用对象的该方法。该方法必须返回字符串str
类型,用来描述对象的字符串表示。如果类中定义了该方法,但是没有定义__str__
方法,则当需要调用__str__
方法时,也会调用该方法代替。 -
__bytes__(self)
:当调用内建函数bytes时,会调用该方法,该方法必须返回字节(bytes)类型,用来以字节的形式描述对象。 -
__call__(self)
:当把类的对象作为方法调用时,就会调用该方法。
5.动态属性操作
Python
提供了如下的内建函数,用来操作对象的属性。
hasattr(obj, name)
判断obj
对象中是否存在name
指定的属性名,存在返回True
,否则返回False
。
setattr(obj, name, value)
将obj
对象的name
属性设置为value
值。相当于执行如下的操作:
obj.name = value
如果name
属性存在,则覆盖,如果不存在,则为对象obj
新增name
属性。
getattr(obj, name[, default])
返回obj
对象的name
属性值,相当于执行如下的操作:
obj.name
如果name
属性值存在,则返回属性值,如果属性值不存在,返回default
参数值,如果属性值不存在,default
参数也不存在,则产生AttributeError
。
delattr(obj, name)
删除obj
对象的name
属性。相当于执行如下的操作:
del obj.name
如果指定的属性不存在,则会产生AttributeError
。
如果使用obj.name
的方式访问属性的话,name
必须是编写代码时已知的内容,而不能通过字符串来指定。以上函数的优势在于,我们可以通过字符串的形式来操作属性,而无需在编写代码的时候就知道具体的属性名称。因此,这就给我们操作属性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我们完全可以在运行时以字符串的形式传递属性名,进行操作。
6.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
如今,我们进行的编程往往都是面向对象编程OOP,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在面向对象编程之前,还有一种编程方式,叫做面向过程编程。对于面向过程而言,体现的是一种流程设计,即按部就班的完成每一个环节。为了实现每个环节的可复用性,环节都是通过调用一个个函数来实现的。因此,在面向过程的编程中,通常都是定义大量的函数,按照需求顺序依次进行调用。
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则不同,在面向对象中,会根据需求,划分为若干个类,每个类会创建对象,以对象的方式来进行交互。所以,在面向对象中,我们的程序不再是以函数为单位,而是以对象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