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的定义:
Software entities like classes,modules and function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s.(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一个软件实体应该通过扩展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软件实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项目或软件产品中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划分的模块。
● 抽象和类。
● 方法。
注意 开闭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并不意味着不做任何修改,低层模块的变更,必然要有高层模块进行耦合,否则就是一个孤立无意义的代码片段。
变化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
● 逻辑变化
只变化一个逻辑,而不涉及其他模块,比如原有的一个算法是ab+c,现在需要修改为ab*c,可以通过修改原有类中的方法的方式来完成,前提条件是所有依赖或关联类都按照相同的逻辑处理。
● 子模块变化
一个模块变化,会对其他的模块产生影响,特别是一个低层次的模块变化必然引起高层模块的变化,因此在通过扩展完成变化时,高层次的模块修改是必然的
● 可见视图变化
可见视图是提供给客户使用的界面,如JSP程序、Swing界面等,该部分的变化一般会引起连锁反应(特别是在国内做项目,做欧美的外包项目一般不会影响太大)。
一个项目的基本路径应该是这样的:项目开发、重构、测试、投产、运维,其中的重构可以对原有的设计和代码进行修改,运维尽量减少对原有代码的修改,保持历史代码的纯洁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在非金融类项目中对货币处理时,一般取2位精度,通常的设计方法是在运算过程中扩大100倍,在需要展示时再缩小100倍,减少精度带来的误差。
NumberFormat formatter = NumberFormat.getCurrencyInstance();
formatter.setMaximumFractionDigits(2);
formatter.format (book.getPrice()/100.0)
开闭原则的重要性(为什么使用开闭原则):
- 开闭原则对测试的影响
- 开闭原则可以提高复用性
在面向对象的设计中,所有的逻辑都是从原子逻辑组合而来的,而不是在一个类中独立实现一个业务逻辑。只有这样代码才可以复用,粒度越小,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大。
怎么才能提高复用率呢?缩小逻辑粒度,直到一个逻辑不可再拆分为止。 - 开闭原则可以提高可维护性
- 面向对象开发的要求
如何使用开闭原则
- 抽象约束
抽象是对一组事物的通用描述,没有具体的实现,也就表示它可以有非常多的可能性,可以跟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通过接口或抽象类可以约束一组可能变化的行为,并且能够实现对扩展开放,
其包含三层含义:
第一,通过接口或抽象类约束扩展,对扩展进行边界限定,不允许出现在接口或抽象类中不存在的public方法;
第二,参数类型、引用对象尽量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而不是实现类;
第三,抽象层尽量保持稳定,一旦确定即不允许修改。
要实现对扩展开放,首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抽象约束。 - 元数据(metadata)控制模块行为
元数据:用来描述环境和数据的数据,通俗地说就是配置参数,参数可以从文件中获得,也可以从数据库中获得。 - 制定项目章程
- 封装变化
对变化的封装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将相同的变化封装到一个接口或抽象类中;
第二,将不同的变化封装到不同的接口或抽象类中,不应该有两个不同的变化出现在同一个接口或抽象类中。
使用开闭原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开闭原则也只是一个原则
● 项目规章非常重要
● 预知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