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软件架构设计的七大原则是那七大原则:
1.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函数应该对拓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拓展细节。个人理解为当我们在 写代码的时候,应该尽量保证你代码的拓展性。如遇到产品迭代,需求变更的时候。在不改变原有代码的情况下,通过新 加一个类来实现变更逻辑从而达到产品的目的。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复用性和维护性。
2.依赖倒置原则 :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针对接口编程,不要 针对实现编程。个人理解为这就是咱常用的面向接口编程
优点:可以减少类之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以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3.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个人理解为不同的行为尽量分别使用不同的 类或者接口或者方法去实现,从而达到代码的复用性和可以维护性。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4.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个人理解为当我们需要使用某些工具 包的时候,只需要引入咱能用到的类,而不应该把不需要的类也引入进来。
注意:一个类对应的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建立单一的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解耦。尽量细化接口,接口 中的方法尽量少。
5.迪米特法则: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叫最少知道原则。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个人理解为当A类调用B类 的时候,只需要找到B类中符合需求的方法。而不需要关注B类中这个符合需求的方法是如何实现的
优点: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6.里氏替换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于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应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 对象能够替换父类,而程序逻辑不变。个人理解为在程序调用过程中,将父类替换成子类的时候能够保证程序所执行的逻 辑不变。
7.合成复用原则:
定义:尽量使用对象的组合(contains-a),聚合(has-a),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个人理解为在程序开发的过程 中尽量多用注入而不是通过继承来到达软件的复用
优点: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的影响较少。
最后,我想说的是软件架构的七大原则并不是要求我们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都得完全遵守。实际开发过程中我们常常需要考虑到各种如人力、时间、成本等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选择合适方法才是最重要的。过分的追求原则会是代码中的类越来越多。代码的冗余度也越来越大。软件架构设计原则是为了让我们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写出低耦合、高复用、可读性高的代码。而不是规定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得按照这些原则来写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