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我校自2018年起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第二课堂学习是本科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计2个学分,由第二课堂学时折算。
本科生在大一至大三学年,除劳动教育(课程专属)外的各项累计获得学时须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150学时:社会实践类90学时+课外活动参加类60学时),达到最低要求的第二课堂课程成绩计为70分。累计学时每超过最低要求学时的20%(即:150学时*20%=30学时),课程成绩提升10分,最高以100分封顶(240学时)。如:张三在满足最低学时要求下获得了210学时,折合第二课堂成绩:70+20=90分。
第二课堂成绩在第七学期(大四上学期)提交至教务处,参加毕业审核。大一至大三学年实践学时累计不足或某一单项未满足最低学时要求的,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可在毕业学年的6月份前补修,在补足所差实践学时后该课程计为70分。
二、“第二课堂”分为哪几类?
学时如何认定?
第二课堂学时分为“社会实践类”、“课外活动参加与获奖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参加及学术成果类”、“劳动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