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的公务员是有试用期的。
根据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以下情形也会被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屡不改正,不适合继续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