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是面向对象的重要内容,可以把类当成一种自定义数据类型,可以使用类来定义变量,这种类型的变量统称为引用型变量。也就是说,所有类都是引用数据类型。
在面向对象的程序中,首先要将一个对象看作一个类。
类中各个成员之间的定义顺序没有任何影响,各个成员之间可以相互调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static修饰的成员不能访问没有static修饰的成员。类中成员包括:构造器、属性和方法。
在Java语言里,方法不能独立存在,不能单独定义一个方法。即所有方法必须使用“类.方法”或者“对象.方法”的格式来调用。当在同一个类的一个方法调用另外一个方法时,如果被调用方法是普通方法,则默认使用this作为调用者,如果被调用方法是静态方法,则默认使用类作为调用者。从表面上看起来某些方法可以被独立执行,但实际上还是使用this或者类来作为调用者。一旦将一个方法定义在某个类体内,如果这个方法使用了static修饰,则这个方法属于这个类,否则这个方法属于这个类的对象。
传递Java方法的参数的方式只有一种,即使用值传递方式。值传递是指将实际参数值的副本(复制品)传入方法中,而参数本身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长度可变的方法:如果在定义方法时,在最后一个形参的类型后增加3点“...”则表明该形参可以接受多个参数值,多个参数值被当成数组传入。
//定义了形参个数可变的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test(int a ,String...books){
//books被当成数组处理
for(String tmp:books){
System.out.println(tmp);
}
//输出整数变量a的值
System.out.println(a);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调用test方法,为arges参数可以传入多个字符串
test(5,"AAA","BBB");
//调用test方法,为arges参数可以传入多个字符串
test(23,new String[]{"CCC","DDD"});
}
在上述代码中,当我们调用test( )方法时,books参数可以传入多个字符串作为参数值。从test( )方法体的代码来看,形参个数可变的参数其实就是一个数组参数。执行效果如下图所示:
构造方法:当使用一个类创建对象的时候,Java会调用该类的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的命名必须与类名一致,构造方法不能定义返回值类型声明,也不能用void定义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在Java语言中如果把构造器定义了返回类型或者使用void定义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编译时不会出错,但Java会把这个所谓的构造器当成方法来处理。
递归方法:如果一个方法在其方法体内调用它自身,这被称为方法的递归。方法递归包含了一种隐式的循环,它会重复执行某段代码,但这种重复执行无须循环控制。当一个方法不断地调用它本身时,必须在某个时刻方法的返回值是确定的,即不再调用它本身。否则这种递归就成了无穷递归,类似于死循环。因此定义递归方法时规定:递归一定要向已知方向递归。
递归的作用:例如我们希望遍历某个路径下所有文件,但这个路径下的文件夹的深度是未知的,此时就可以使用递归来实现这个需求,在系统中可以定义一个方法,该方法接收一个文件路径作为参数,该方法可遍历出当前路径下所有文件和文件路径,即在该方法里再次调用该方法本身来处理该路径下所有文件路径。
public static int fn(int n){
if(n==0){
return 1;
}
else if(n==1){
return 4;
}
else{
return 2*fn(n-1)+fn(n-2);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fn(10));
}
在上述代码中,对于fn(10)来说,等于2*fn(9)+fn(8),其中fn(9)又等于2*fn(8)+fn(7)+......以此类推,最终得到fn(2)等于2*fn(1)+fn(0),即fn(2)是可以计算的,然后一路反算回去,就可以最终得到fn(10)的值。
Java规定可以使用关键字this去访问全局变量,this关键字总是指向调用的对象。根据this出现位置的不同,this作为对象的默认引用有两种情况:(1)在构造器中引用该构造器执行初始化的对象;(2)在方法中引用调用该方法的对象。
public class Try01 {
//定义全局变量
public String color="粉红色的";
public void hu(){
//定义局部变量
String color="咖啡色的";
//此处应用了局部变量
System.out.println("她得外套是"+color);
//此处应用了全局变量
System.out.println("她的外套是"+this.color);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ry01 a=new Try01();
a.hu();
}
}
执行后的效果为:
静态变量和静态方法访问只需要类名,通过运算“.”即可实现对变量的访问和对方法的访问。意思就是只能通过类名访问。
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类是抽象类,修饰的方法时抽象方法,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体。如果一个类不想被实例化,可以没有抽象方法而把这个类定义为抽象类。使用它们的规则有:
(1)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无法使用new关键字来调用抽象类的构造器来创建抽象类的实例。
(2)抽象类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抽象类里可以包含属性、方法(普通方法和抽象方法都可以)、构造器、初始化块、内部类、枚举类6种成分。抽象类的构造器不能用于创建实例,主要用于被其子类调用。
(3)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只能被定义成抽象类。(包括直接定义了一个抽象方法;集成了一个抽象父类,但没有完全实现父类包含的抽象方法;以及实现了一个借口,但没有完全实现接口包含的抽象方法3种情况)
抽象方法和空方法体的方法不是同一个概念。例如public abstract void test( )是一个抽象方法,他根本没有方法体,即方法定义后面没有一对花括号。但public void test( ){ }是一个普通方法,他已经定义了方法体,只是这个方法体为空而已。
abstract class Fruit{
//定义抽象类
public String color;
public Fruit(){
//定义构造方法
color="红色";
}
public abstract void harvest();
//定义
}
class apple extends Fruit{
public void harvest(){
System.out.println("苹果已经收获!");
}
}
public class Try0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调用苹果类的harvest()方法的结果:");
apple Apple=new apple();
Apple.harvest();
}
}
抽象类的作用: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它只能被当成父类来继承。从语义角度来看,抽象类是从多个具体类中抽象出来的父类,它具有更高层次的抽象,从多个具有相同特征的类中抽象出一个抽象类,以这个抽象类作为其子类的模板,从而避免了之类设计的随意性。抽象类体现的就是一种模板模式的设计,抽象类作为多个子类的通用模板,子类在抽象类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改造,但子类总体上会大致保留抽象类的行为方式。如果编写一个抽象父类,父类提供多个子类的通用方法,并把一个或多个方法留给其子类实现,这就是一种模板模式。模板模式也是最常见、最简单的设计模式之一。
public abstract class moban{
//转速
private double turnRate;
public moban(){ }
//把返回车轮半径的方法定义成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double getRadius();
public void setTurnRate(double turnRate){
this.turnRate=turnRate;
}
//定义计算速度的通用算法
public double getSpeed(){
//速度等于 车轮半径*2*PI*转速
return java.lang.Math.PI*2*getRadius()*turnRate;
}
}
public class Try01 extends moban{
public double getRadius() {
return 0.28;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ry01 csm= new Try01();
csm.setTurnRate(15);
System.out.println(csm.getSpeed());
}
}
使用模板模式的两条规则:(1)抽象父类可以只定义需要使用的某些方法,其余则留给其子类实现。(2)父类中可能包含需要调用其他系列方法的方法,这些被调方法既可以由父类实现,也可以由其子类实现。在父类中提供的方法只是定义了一个通用算法,其实现也许并不完全由自身实现,而必须依赖于其子类的辅助。
String是引用类型,传递的也是引用类型,除了8种基本类型之外,在java中其余类型都是引用类型(比如说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