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建立冗余较小、结构合理的数据库,设计数据库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关系型数据库中这种规则就称为范式。范式是符合某一种设计要求的总结。要想设计一个结构合理的关系型数据库,必须满足一定的范式。
以下为开发中最为常见的数据库设计范式(三大范式)
第一范式:数据库中所有的属性字段都是不可分解的,即我们创建的属性在此字段中一定是你设计表的最小的字段值,遵循数据的原子性
在任何一个关系数据库中,第一范式(1NF)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1NF)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数据库。所谓第一范式(1NF)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如果出现重复的属性,就可能需要定义一个新的实体,新的实体由重复的属性构成,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为一对多关系。在第一范式(1NF)中表的每一行只包含一个实例的信息。
如下表
订单号 | 日期 | 用户id | 用户名称 | 产品编码 | 产品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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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01 | 12-02 | U001 | 白展堂 | P101,P102 | 路由器,充电宝 | 1,1 |
X2002 | 11-30 | U002 | 吕秀才 | P203,P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