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重载的原则:
- 方法名称必须相同。
- 参数列表必须不同(个数不同、或类型不同、参数排列顺序不同等)。
- 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返回类型不同不足以成为方法的重载。
- 仅仅参数变量名称不同是不可以的。
- 跟成员方法一样,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
-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载。
- 声明为static的方法不能被重载,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方法覆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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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方法的返回类型、方法名称、参数列表必须与原方法的相同。 覆盖方法不能比原方法访问性差(即访问权限不允许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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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方法不能比原方法抛出更多的异常。 被覆盖的方法不能是final类型,因为final修饰的方法是无法覆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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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覆盖的方法不能为private,否则在其子类中只是新定义了一个方法,并没有对其进行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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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覆盖的方法不能为static。如果父类中的方法为静态的,而子类中的方法不是静态的,但是两个方法除了这一点外其他都满足覆盖条件,那么会发生编译错误;反之亦然。即使父类和子类中的方法都是静态的,并且满足覆盖条件,但是仍然不会发生覆盖,因为静态方法是在编译的时候把静态方法和类的引用类型进行匹配。
覆盖和重载的不同:
- 方法覆盖要求参数列表必须一致,而方法重载要求参数列表必须不一致。
- 方法覆盖要求返回类型必须一致,方法重载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 方法覆盖只能用于子类覆盖父类的方法,方法重载用于同一个类中的所有方法(包括从父类中继承而来的方法)。
- 方法覆盖对方法的访问权限和抛出的异常有特殊的要求,而方法重载在这方面没有任何限制。
- 父类的一个方法只能被子类覆盖一次,而一个方法可以在所有的类中可以被重载多次。
- 静态方法既不能被重载也不能被覆盖,但可以重新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