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已经出台有段时间了,但是还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其中的细节,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申报内容的讲解,希望能够帮大家更高效的完成申报,想申报有疑惑的朋友可以直接提问:
奖励类型
共七大类: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评审机构
(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省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省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二)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三)各学科评审组负责各自学科范围内的省科技奖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省科技奖相应的专业评审委员会。
(四)各学科评审组成员实行年度聘任制,其资格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
(五)奖励办公室根据当年省科技奖推荐的具体情况,从具备资格的专家、学者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审程序
推荐书及相关材料由奖励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学科评审组进行初评。初评工作以网络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
奖励办公室应当在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推荐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创新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及项目。
国际科技合作奖的评审结果应当征询我国有关驻外使馆、领馆或者派出机构的意见。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初评结果按规定要求,由各学科评审组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可组织答辩。
由评审委员会产生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创新奖的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征求异议。
奖励办公室在异议处理期后,汇总各类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一并提交奖励委员会进行审定。
省科技奖的评审表决规则如下:
(一)初评由学科评审组以网络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产生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