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关于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申报的相关说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资金使用范围等,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市政策申报项目人员指导分析。
一、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申报解释
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创新引领、突出重点、集约使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农业事业发展部门是指市(州)、县(市、区)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单设的农业事业发展部门或归口管理畜牧、水产、农机行业技术服务或技术支撑工作的部门。
二、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申报条件
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省养殖业和农机行业在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行业技术服务能力、动物疫病监测防治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适当补助。坚持资金集中使用,分类梯次确定年度重点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