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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variance(协变) 与 Contravariance(反协变)
1 LSP定义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2 Java中对LSP的支持
(1)子类型可以增加方法,但不可删
(2)子类型需要实现抽象类型中的所有未实现方法
(3)子类型中重写的方法必须有相同或子类型的返回值或者符合co-variance的参数
(4)子类型中重写的方法必须使用同样类型的参数或者符合contra-variance的参数
(5)子类型中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额外的异常
同样,LSP原则也应用于子类方法中的特定行为:
1. 前置条件不能强化
2. 后置条件不能弱化
3. 不变量要保持
4. 子类型方法参数:反协变
5. 子类型方法的返回值:协变
6. 异常类型:协变
3 LSP原则的实例说明
例1:
子类满足同样的不变量,且overridden的方法有同样的前置和后置条件
例2:
子类型满足同样的不变量,且overridden的方法 start 有更弱的前置条件,overridden方法 brake 有更强的后置条件
例3:
这里呈现一个反例,其子类改变了父类的前置条件,因此不符合LSP原则!
4 Covariance(协变) 与 Contravariance(反协变)
4.1 Covariance(协变)
定义:父类型到子类型越来越具体,返回值类型不变或者越来越具体,异常类型不变或者越来越具体
例:越具体的类可能会有越具体的返回值:
例:父类抛出的异常数必须大于等于子类抛出的异常数,且子类抛出的异常只能更具体,而不能有新的异常类型
4.2 Contravariance(反协变)
定义:父类型到子类型越来越具体,参数类型要相反的变化(要不变或者越来越抽象)
例:
注:反协变在java中实则是不允许的,因此目前java中遇到这种情况会当做overload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