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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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授权的定义:商标授权,也称为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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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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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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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识要求: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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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使用许可的商标概况、使用许可的方式、使用许可的期限和地域、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与支付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其他约定、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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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责任:授权人对被授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监督义务,被授权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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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合法使用: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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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十条明确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包括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可能误导公众的标志等。
这些规定为商标授权提供了法律框架,确保商标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也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