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招聘平台上投了一家公司的开发岗位,该岗位薪资写着6000-10000这个范围。
下午HR就给我打电话了,说我的条件很符合她们公司的要求,想跟我约个时间面试。我跟她说我期望薪资,低于这个期望我就不去面试了。
HR在电话那头说可以考虑的,但具体还是要根据面试结果来定。到了公司后,发现公司规模不大,只有十几号人,真正开发的只有五六位,面试结束后,我又问了她一个问题,试用期多久?
她说试用期6个月,前三个月工资打八折,这三个月没有购买社保,如果个人想要购买社保的话,公司帮忙代缴,费用得全部自己出。后面三个月工资和转正后是一样的,购买社保,但还是属于试用期。
我问为什么试用期要六个月啊,广州这边一般是三个月,有的使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不到一个月就转正了。
她说她是从上海过来的,那边试用期是六个月,签三年合同,原来是这样,还好我问了,我一直想当然试用期是三个月。以前听说公司规模大,试用期是六个月,没想到小公司也有六个月的试用期。
做软件的,项目规模不大的,六个月项目早已做好了,甚至还可以迭代好几个版本了。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设定六个月试用期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求职面试时,除了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