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声明
1.显式声
在程序前部通过类型声明语句对变量类型进行的声明,如
2.隐式声明INTEGER no REAL book_price CHARACTER*8 name
即I-N规则:在程序中,凡是变量名以字母I、J、K、L、M、N、i、j、k、l、m、n开头的变量被默认为整型变量,以其他字母开头的变量被默认为实型变量,如number为整型变量,area为实型变量。变量类型以显式声明优先。
隐式声明通过IMPLICIT语句取消或重新定义规则:
语法
<IMPLICIT语句>->IMPLICIT<隐式声明表>
<隐式声明表>->NONE|<内部类新关键字>(<字母>{[,|-]<字母>}){,<内部类型关键字>(<字母>{[,|-]<字母>})}
<内部类型关键字>->INTEGER|REAL|COMPLEX|CHARACTER|LOGICAL
说明
1.声明表中NONE项表示取消I-N规则,即在程序中使用的所有变量必须是显式声明;
2.声明表中<字母>项指定以该字母开头变量具有括号前给出的内部数据类型,定义新的I-N规则。一个字母不能同时出现在多个IMPLICIT语句中。
如:
IMPLICIT INTEGER(a,b),REAL(i,j) !合法
IMPLICIT REAL(a)! 非法,a出现两次
3.声明表中<字母>项的减号分隔表示一批变量的首字母,如“f-j”表示字母f,g,h,i,j五个字母;
4.显示声明比IMPLICIT优先级高;
5.IMPLICIT语句必须出现在所有类型声明和可执行语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