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1)用abstract 关键字来修饰一个类的时候,这个类是抽象类 :
访问修饰符 abstract 类名{
}
2)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方法时,这个方法就是抽象方法:
访问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没有方法体
3) 抽象类的价值更多作用是在于设计,是设计者设计好后,让子类继承并实现。
4)抽象类在框架和设计模式使用较多
抽象类细节:
1)抽象类不可被实例化
2)抽象类不一定要包含abstract方法,也就是说,抽象类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3)一旦类包含了abstract方法,这个类必须被声明为abstract
4)abstract只能修饰类和方法
5)抽象类可以有任何成员,抽象类本质还是类,比如非抽象方法,构造器,静态属性
6)抽象方法不能有主体,也就是不能实现:
7)如果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则它必须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除非它自己也声明为abstract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