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class)与对象(object)java面向对象的核心。
类:是抽象的概念集合,表示一个共性的产物,在类中定义的是属性嗯哼方法。
定义类的格式:
public class Test1 {
//编写0-n个属性
//数据类型 变量名1;
//数据类型 变量名2;
//编写0-n个方法
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
执行语句
}
}
属性和功能统称为事务的成员。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中定义的变量被统称为局部变量,变量的声明和初始化都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会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时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对象:对象是一种个性的表示,表示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对象有自己独立的属性,依靠属性区分对象。
创建对象:
使用new运算符
类型 对象 = new 实例();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
在对象的调用中,用 . 来连接如:
person.name = "小明";
为了方便理解,将 点 翻译成 的。人物的名字 = 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