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K种三大特殊类:Object string 包装类
其中Object是java中所有类的父类,不需要使用extends明确写出继承。只要是class声明的类,就都有一个父类Object。
1 因此Object是参数的最高统一化,所有类的对象都可以通过Object引用进行接收
2 Object中的所有方法都可以在子类中进行覆写。
我们的子类可以选择覆写或者不覆写父类中的方法,在编译运行是不会出错的,但是要是想要强制子类覆写父类中的方法,则需要使用到抽象类和抽象方法。
抽象类:使用abstract定义,抽象类只是普通类的超集,只是比普通类躲了一些抽象方法而已。普通类具有的,抽象类也有。
同样的使用abstract定义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就看有没有 { } )。除了abstract方法以外还有本地方法native也没有方法体。 没有加访问修饰符时,抽象方法默认为包权限。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使用原则:
1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对象,即使抽象类中没有任何抽象方法,也无法直接实例化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