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数据之间的自动转换和赋值,称为赋值兼容。
在基类和派生类对象之间也存在有赋值兼容关系,基类和派生类对象之间的 赋值兼容规则 是指在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 公有派生类的对象 来替代。
通过公有继承,派生类保留了基类中除构造函数、析构函数之外的所有成员,基类的公有或保护成员的访问权限在派生类中全部原样保留了下来,在派生类外可以调用基类的公有成员函数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因此,公有派生类具有基类的全部功能,基类能够实现的功能,公有派生类都能实现。
class Base{
··· ···
};
class Derived:public Base{
··· ···
};
根据赋值兼容规则,在基类 Base 的对象可以使用的任何地方,都可以用派生类 Derived 的对象来替代,但只能使用从基类继承来的成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派生类对象可以向基类对象赋值, 即用派生类对象中从基类继承来的数据成员逐个赋值给基类对象的数据成员。
Base b; //定义基类 Base 的对象 b
Derived d; //定义基类 Base 的公有派生类 Derived 的对象 d
b=d; //用派生类 Derived 的对象 d 对基类对象 b 赋值
(2)派生类对象可以初始化基类对象的引用。
Base b; //定义基类 Base 的对象 b
Derived d; //定义基类 Base 的公有派生类 Derived 的对象 d
Base &br=d; //定义基类 Base 的对象的引用 br,并用派生类 Derived 的对象 d 对其初始化
(3)派生类对象的地址可以赋给指向基类对象的指针。(最常见到)
Derived d; //定义基类 Base 的公有派生类 Derived 的对象 d
Base *bp=&d; //把派生类对象的地址 &d 赋值给指向基类的指针 bp,
//即,使指向基类对象的指针 bp 也可以指向派生类对象 d
(4)如果函数的形参是基类对象或基类对象的引用,在调用函数时可以用派生类对象作为实参。
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