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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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类的命名单词首字母使用大写且不能包含下划线;
2 函数命名类似,但是采用驼峰写法,首字母小写,后续的单词大写,中间不能有下划线;
3 所有变量命名都只能使用小写,单词与单词之间使用下划线间隔。类成员变量使用下划线结尾,函数的局部变量则不用下划线结尾;
4 对于全局变量,在开头加上"g_",后续与前同;
5 常量使用全部大写,而且单词与单词之间使用下划线隔开;
6 对于每个类,都应该紧跟在类定义后面包含一个文档字符串。这个字符串应该简要的描述类的功能,并遵循编写函数的文档字符串时采用的格式约定。每个模块也都应该包含一个文档字符串,对其中的类用于做什么进行描述;
7 可使用空格开组织代码,但是不要滥用。在类中,可使用一个空行来分隔方法;在模块中,可使用两个空行来分隔类;
8 需要同时导入标准库中的模块和你编写的模块时,先导入标准库的import语句,再添加一个空行,然后导入自己编写的模块;
9 module_name, package_name, ClassName, method_name, ExceptionName, function_name, GLOBAL_VAR_NAME, instance_var_name, function_parameter_name, local_var_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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