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完整性
数据的完整性:阻止合法用户通过合法操作向数据库中加入不正确的数据
数据的安全性:防范非法用户和非法操作存取数据库中的正确数据
维护数据库完整性级制
- 提供定义完整性约束条件的机制
- 提供完整性检查机制
- 违约处理
5.1实体完整性
5.1.1实体完整性定义
主码值独一且不能为空
在CREATE TABLE中用PRIMARY KEY定义
单属性构成的码两种说明方法:
- 定义为列级约束条件
- 定义为表级约束条件
多属性构成的码唯一说明方法:
- 定义为表级约束条件
5.1.2实体完整性检查和违约处理
检查时机:插入或对主码列进行更新操作
检查操作:检查主码值是否唯一,检查主码的各个属性是否为空。
违约处理:拒绝或修改
一般在主码建立索引,避免全盘扫描
5.2参照完整性
5.2.1参照完整性定义
关系R的外码F与关系S的主码K相对应,则对于R中每个元组的在F上的取值,要么为空值,要么等于S中每个元组的主码值
使用FORGEIGEN KEY定义外码,REFERENCES指明参照的哪些表的主码
5.2.2参照完整性检查和违约处理
四个检查时机与违约处理:
- 参照表插入元组——拒绝
- 参照表修改外码值——拒绝
- 被参照表删除元组——拒绝/级联删除/设置为空
- 被参照表修改主码值——拒绝/级联删除/设置为空
5.3用户定义完整性
5.3.1属性上的约束条件
可以定义的约束条件:
- 列值非空(NOT NULL)
- 列值唯一(UNIQUE)
- 列值是否满足一个条件表达式(CHECK)
检查时机:插入或修改属性值
违约处理:拒绝
5.3.2元组上的约束条件
CREATE TABLE时使用CHECK子句定义
检查时机:插入或修改属性值
违约处理:拒绝
5.4完整性约束命名子句
定义方式
CONSTRAINT <完整性约束条件名><完整性约束条件>
其中完整性约束条件包括:NOT NULL,UNIQUE,PRIMARY KEY,FOREIGN KEY,CHECK子句等
修改方式
ALTER TABLE <表名>
DROP CONSTRAINT <完整性约束条件名>
修改方式:删除后增加新的约束条件
5.5断言
创建断言
CREATE ASSERTION <断言名><CHECK子句>
删除断言
DROP ASSERTION <断言名>;
5.6触发器
用户定义在关系表上的一类由事件驱动的特殊过程,任何用户对表的增删改操作均由服务器自动激活相应的触发器
5.6.1定义触发器
CREATE TRIGGER <触发器名>
{BEFORE|AFTER} <触发事件> on <表名>
REFERENCiNG NEW|OLD ROW AS <变量>
FOR EACH {ROW|STATEMENT}
[WHEN <触发条件>]<触发动作体>
5.6.2激活触发器
由触发事件激活,数据库服务器自动执行
多个触发器执行顺序:BEFORE触发器->SQL语句->AFTER触发器
5.6.3删除触发器
DROP TRIGGER <触发器名> ON <表名>